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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我部决定开展2015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建造价值或价格。在很长一段时间 ,我国建设监理实践中存在忽视工程造价审核的现象,许多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投资控制是业主的职责。因此 ,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明确工程造价的职责 ;同时 ,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 ,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重新申请信用评价,原信用评价结果逾期作废。目前,因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原因,今年至今尚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经研究决定,我部取消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三类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人防防护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国人防〔2013〕32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防防护工程师实行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制度。通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综合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具有一级或二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