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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日期:2024-08-22 阅读: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2)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3)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2)



PART ONE

IDI定义

-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5)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6)


1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造成的投保工程的损坏,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2

潜在缺陷


潜在缺陷:指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





PART TWO

IDI的实施条件

-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2)


实施条件


IDI实施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保险公司应该选择独立于施工方和设计方的质量风险控制机构TIS(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机构,该机构应为受保险公司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潜在风险因素实施辩识、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减少、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并最终对保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法人机构。TIS的资质要求为:须独立于建筑所有者,施工方和设计方,具备相关技术专业背景、施工经验(或保险知识)的第三方,向保险公司提供专业、公正、技术意见。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5)


PART THREE

IDI保险责任

-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9)


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保险单中载明的住宅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发生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的,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主体结构整体或局部倒塌;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阳台、雨蓬、挑檐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渗漏;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0)

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的脱落、开裂、破损。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项目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PART FOUR

IDI的保险期限

-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5)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5)



保险期限 >>

IDI保单均为长期保单,一般保险期限是自免赔期满开始十年,其中根据不同责任范围又分五年和十年两种,每个条款具体期限定义不同,一般描述如下:

第(一)至(四)项的保险赔偿责任期间,自被保险项目竣工验收满两年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十年。本合同第四条第(五)、(六)项的保险赔偿责任期间,自被保险项目竣工验收满两年起算,最长不超过五年。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开始前(含被保险项目竣工验收两年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END

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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