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北教学楼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北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建设单位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北教学楼加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
联系人:秦园长 联系电话:020-8223478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7号
监督电话:020-82234789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7号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 7 号南岗幼儿园园内北教学楼,建筑建成于 1987 年,坐北朝南,地上三层砖混结构;竖向承重构件为 180mm 厚烧结砖墙,水平承重构件为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配套设置混凝土圈梁;围护、分隔墙体均采用 180mm 厚砖墙,现状作为幼儿园教学楼使用。该建筑外墙为瓷砖饰面,内墙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及瓷砖饰面,天花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饰面;楼地面为地板砖饰面,防护采用不锈钢门及铝合金窗。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工期、评标办法: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依据本项目结构加固施工图、检测鉴定报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包含南岗幼儿园北教学楼结构加固拆除(破坏性拆除,不含装修恢复)、加固主材施工、垃圾清运、检测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加固相关施工内容。
3、招标控制价:431720.73元。
4、施工工期:自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实际开工期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起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 7 月 14 日至2026年 7月 21日
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 7 月 14 日至2026年 7月 21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 8月 4 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4 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6、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 8 月 4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委派的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投标登记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3478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7号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行贿情形的;
(7)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9)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0)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