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西社区街心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一、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P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工程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现更正为:“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5%。”。
2、招标文件P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样本/第七条 工程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的30%。”现更正为:“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的15%。”
本澄清文件不影响实质性响应,本项目议程时间不作调整。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符合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南头镇穗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