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4001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4001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5号大院内。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7000万元。
2.3.3招标控制价:91.00万元。
2.4监理内容: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5监理服务期:工程监理服务期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自2015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3月12 日至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上午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5号大院内
联 系 人: 闫助理
电 话:020-616677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13560479885
传 真:(020)38760595
E-mail:525178029@qq.com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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