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信息

最新公告信息发布

Notice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采信息 >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4001工程设计项目
日期:2018-09-03 阅读: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4001工程设计项目
1.2.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5号大院内。
1.2.3 工程范围:该工程营房24栋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75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内),设计内容包括24栋公寓住房(4-9层,约6万平方米,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建筑、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电梯部分以及外墙整治、更换门窗、楼梯间整治、水电改造、屋面改造等装修部分专业设计;其中4栋营房需进行抗震加固,1栋营房约12层需室内改造装修)、建筑物周边的室外园林景观、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建筑方案与修改调整、初步设计(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涉及内容作适当的调整(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方案设计修改及施工过程的施工图修改都必需注明前后造价对比,方便发包人决策。另外由于24栋营房及附属原图纸资料不全,需投标人负责绘制。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4 信誉要求: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导航甘棠村留用地商业楼))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必须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3)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1.5.1.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仅收现金,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0万元。
1.7.2 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1.7.3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日内提交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所需设计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9.2 24栋营房及附属原图纸资料不全,需投标人负责绘制。
1.9.3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4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5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6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
联系人:闫助理
电话:15766970365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5号大院内
1.9.8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pub.ccgp.gov.cn /)和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gd168.com/)发布。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直属工作处
1.10.2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5号大院内
1.10.3 电话(手机)号码:闫助理 15766970365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1.2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袁工 020-38293607
1.11.4 传真号码:020-38760595
1.11.5 电子邮箱:1366253442@qq.com

日期:2018年9月3日
  返回列表
业绩展示
关注我们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