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ZGD-2017-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D-2017-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研究
三、预算金额:1580万元
四、采购数量:4个包组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划任务书。
2、各投标人各包组报价不得超过包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数量:每个包组确定一家供应商,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其中一个包组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中标本项目中的其中一个包组或几个包组。
4、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的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投标人必须将各个包组的投标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并明确标明所报名包组。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将按包组的顺序进行。
六、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所有规划成果。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包组一、二、三、四):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15,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本项目所有包组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包组投标,但允许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其他包组投标。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相关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将各个包组的报名资料单独递交,并明确标明所报名包组):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④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加盖公章);
⑦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
上述第①、②、④、⑤、⑥项资料,若联合体报名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上述第③项资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关于联合体投标”第6项要求自拟格式提供即可。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 10月 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9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27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附件: